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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97句精选】

来源:个性说说 发布时间:2023-05-08 07:28:30 点击: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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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

1、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2、他的个人品行值得尊敬,韩非的成就不仅在法家中是最高的,就其理论本身的严密性统一性和深刻性而言,即使在先秦诸子中也是最高的,但我们也知道,韩非本人在历史上的评价远远不如孔孟老庄,这与他倡导的这一套比较严厉的理论有关。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结合前期法家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建立了以法治为中心,法术势三维一体的刚性管理思想体系。

3、后来,商鞅在秦实行两次变法,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农战,凡勤于耕织而多缴粟帛者可改变原来身份;有军功者可授以爵位;实行郡县制;主张用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但是他排斥道德教化,轻视知识文化的作用。他用发展观点看待历史,提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法家思想)。

4、怎么来看待《商君书》中的驭民之术?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驭民这种统治术,都是要全面批判的。中华文化中确实是有糟粕的,这个的确是事实,我们不回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确实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有明辨是非的智慧,鉴别善恶的学识。但是《商君书》和法家思想也并非一无是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认知,鉴别其中善的一面,即正能量的一面,剔除恶的一面,即负能量

5、墨家:“有为”是墨家政治思想的基石。其政治思想可分为“治国”与“为政”两方面。论治国,墨家首先重视“身行”的社会作用。其次, 墨家很重视“ 誉” 与“ 诽” 的社会作用。如同墨家政治思想中的“ 治国”之论一样, “为政”之说在我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也有其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 墨家主张“ 尚贤” 以为政。其次, 墨家为政还推崇“ 义同”。再次, 墨家之为政, 崇尚“ 耕”、“ 织”, 重视生产。最后, 墨家还主张“ 节用” 、“ 节葬” 以为政。

6、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7、韩非是真正热爱自己的祖国的,他不为私利,自己是韩国宗室公子,但是主张强干弱枝,防止侧室公子掌握重权。为了推行新法不惜献身,他明知推行新法定会触动到目前当权集团的既得利益,而与当权大臣争斗,“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之前的变法之士吴起被肢解,商鞅遭车裂,仍坚持上书。秦国进攻,韩国危在旦夕时挺身而出,最终死于秦国。

8、在教育途径方面,法家重视在通过农战的实际斗争中,锻炼和增长人们的才干。并认为人们的智谋是在长期的作战中成长起来的。这些均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

9、2016年8月19至21日,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研修班的学员们在英杰交流中心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学习。

10、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也进入到一个"注重人事"、"私学"大兴、"百家争鸣"的新时代。在那里,传统的神权观念和神权思想受到了"德"、"仁"思想的猛烈冲击、批判,"礼"思想、"法"思想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基础;"士"阶层出现,私学大兴。这些"士"阶层有文化知识,有政治谋略,有军事才能,他们的活动不受国界的限制,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统治者的礼遇,从这个意义上讲,士人的活跃,奠定了思想文化繁荣的基础。此后,个人著书立说蔚然成风,道、法、名、兵、阴阳、农、杂等学派相继出现,形成了空前的"百家争鸣"的新气象。人们手中已经有很多书籍,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整个社会的文化、科学水平得到普及和提高。

11、这些,说白了,就是权力集中到一人手里了;刑法加重了;让百姓重视生产,生产好了,有奖励;要想建功立业的人,可以去当兵报效祖国。

12、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专长为财政。桑弘羊13岁时"以心计"入赀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汉武帝赏识,被委以重任,历任大农丞、大农令、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之久。终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聚敛资财以增强国力,为武帝屡败匈奴,多次出巡耀武扬威,打通西域,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时代"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

13、首先,政治上,实行郡县制,加强皇权的集中管理,改革刑法,添加了连坐、车裂等重刑,威逼老百姓不要涉法违纪;其次,重农抑商,将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奖励耕织,改变人的价值观念;然后,废除世禄制,奖励军功;最后,还统一了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文同伦”等。

14、耕,即农耕。战,及作战。将这两项统既能提供国家的经济保障,有能加强国家的军事保障。农耕与战事被看做推动国家发展与前进的两个轮子。

15、如何看待法家思想?我觉得它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东周列国礼崩乐坏时代),出现的一种适用于当时社会发展的这么一种思想。虽然这套体系里面有很多暗黑的统治术,一段时期内毒害了中华文化健康的肌体。但是法家思想最终还是融入了,汇集儒,墨,道,法等百家学说,发展出来的两汉经学体系,为后世所沿用。

16、法家既有反对世袭制的商鞅,那些权贵是不会甘心受法律约束的,所以法家代表人物,如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最后都为变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7、他们的行业很多,有铁工、木工、纺织、洗染、刺绣、制陶等。内部分工还很细,有专做鞋、帽、农具、炊具、车子以及专做葬具的。战国时期,参与商品交换的种类繁多,商品交换的地域也相当广,如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毛、象牙、皮革、丹青,东方的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等。手工业、商业繁荣的结果,城市也空前繁荣,出现了一些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

18、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性恶”论。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皆挟自为心。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都好逸恶劳。

19、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

20、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21、战国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铁制工具的普及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个体家庭得以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乐毅、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平民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法家的政治口号是"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2、第法家的历史观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道家、墨家和儒家的历史观都是朝前看,认为人类的黄金时代是上古时代,什么三皇五帝、尧舜禹才是大圣人,人们要想得到美好的生活,就要回到过去。而法家认为,历史是发展进步的,国家治理的政策必须要按照时代的发展来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23、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是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24、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历代里权均处心积虑地运用法、势、术其目的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25、孔门十哲之一的子夏,于前476年赴晋国西河(今陕西渭南)创办了一所学堂并在那里教书,三家分晋后该地成为魏国领土。开创的“西河学派”培育出大批经国治世的良材,并成为前期法家成长的摇篮。

26、    法家学说中,没有一条是约束限制君王的,都是君王用以治理天下的工具,是为君王服务的。而且,这种治理天下的“法”,是利用人性中阴暗、脆弱、自私自利的一面,来迫使百姓从事他们天性不愿去做的事情的方法,百姓只是君王实现目的的工具。所以,它虽然高度有效,是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方法,但却是摧残人性的,是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是值得深入批判的。

27、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也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或是国家层面,这种理论可以扩充到我们的企业管理,甚至家庭经营,更甚者如一个人的干事创业修身成长。

28、(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29、21日下午课间休息期间,蔡毅臣老师在班主任赵东明老师的陪同下,在英杰交流中心一层大厅,与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班的同学们亲切合影留念。

30、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31、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32、因此耕战是“治国之要”,千方百计奖励耕战,诱之以利,把民众引到耕战的轨道上来。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减轻农业税收,对于力耕者赏以重爵;采取愚民政策,使农不得不耕,力耕得利,力耕有赏。

33、  任何一种系统化的思想理论都有自身的生长点和立足点,有其论证说理的根本目的和特定的服务对象。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各种政治思想都有其特定的本位,如孔子创导的儒家学说是以社稷为本位的思想系统,墨家学说是以天下为本位的思想系统,道家学说是倾向于以个体人为本位的思想系统等等。与此不同,法家则构筑了以君主为本位的思想系统。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前期法家已经表现了对君主和权势的极大推崇,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他从更为精深的理论层面构建了彻底的君主本位观。认识法家思想的根本特征和思想精髓,我们需从韩非的思想理念剖视。

34、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中的胜利。

35、  立法是法治建设中的首要环节,任何公正的立法都应该以民众为主体,反映出公众的意志。法家似乎是推崇法治的,但在法家的理念中,立法主体从来不是民众,而是君主个人或个别政治寡头。商鞅曾说过:“人主为法于上”,这里的“为”,有制定、颁布之意,由此透露出了君主为立法主体的观念。韩非也正面提到过立法的主体,如说“君之立法”,又提到“圣王之立法”,但他更多的是把君主立法视为无所置疑的事情。在法家韩非的理念中,法无非是君主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即所谓“帝王之具也”。制法、立法是君主的事情,是君主个人为全社会立法,实质上并不反映民众的意志,这样的法与当代法治截然不同,自然罕有公平正义。

36、在我国,法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是社会变革时期的一次思想上的大辩论,这次大辩论基本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儒、法两家围绕对待"礼"和"法"的态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其中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从中华法系第一部成文法典的著者李悝,到"礼法并重、邢德并举"的荀况,再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并且提出权力制约理论的韩非,以及吴起、商鞅、慎到等。其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共同构成三晋法家文化的精髓,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37、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38、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39、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40、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在这个混乱动荡的历史时期,思想界却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从先秦至汉初各思想学派总称诸子百家,诸子指各家代表人物或代表作,百家泛指思想家人数之多,儒道法纵兵等各家相互间不断冲突、借鉴、融合,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华文化之源,并一直影响至今。在各学派中,法家思想因其现实与冷峻历来颇受争议,客观地分析,任何学说流传两千多年到现在,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与阶级局限性,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41、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42、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43、商鞅:春秋卫国人。他通晓法家、兵家两家思想,所以他不但重法,而且重兵。商鞅强调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军事上的成功,为此商鞅鼓励对外发动战争以及按军功彰显荣耀,并在变法时颁布了奖励军功的法令。著名的就有商鞅变法。

44、其实,谈到用法家来治世最成功的,当数各大武林门派了,他们在教弟子武艺的同时,门规也是相当严的,尤其对不肖门徒的惩治当是史上最严历的,我们看过的武打小说和影视剧里关于这方面的记述是非常多的。

45、   中国古代法家的“法”与现代世界的“法”风马牛不相及。法家完整的学说是“势、术、法”。

46、看到这个题目,可能有人会有疑问,因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人提出来的,如何会说法家呢!下面咱们就说一下法家人。

47、管仲(前719-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政治人物。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汉族,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周穆王的后代。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经济学家、改革家,被誉为"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成为齐国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48、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49、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50、韩非: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他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51、毛泽东曾说: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法家。

52、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53、二百三十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从人利己的本性出发,讨论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他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看不见的手”当成市场经济永恒的基本原则,当成经济学“皇冠上的明珠”,把亚当斯密的思想与牛顿的科学发现、瓦特的蒸汽机发明并列,作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三大变革事件。

54、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春秋中期的管仲、春秋末期的子产、战国初期的李悝、吴起,战国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以及战国末期的韩非。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的侧室公子,思维缜密但不善言谈,还有些口吃,见韩国国力弱小,多次向韩王陈述自己的政见,都没被采用,愤而著书,文章传到秦国,秦王嬴政大为佩服。后秦国攻打韩国时,韩非出使秦国劝秦攻打赵国以解韩之危难,被李斯、姚贾所害。

55、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

56、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57、  在众多学派和政治势力竞相媚世、争取人心唯恐不及的社会背景下,韩非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毫不掩饰地宣示了以君主需要为基准的一系列价值标准。他说:“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又说:“邦者,人君之辎重也。”这从根本上将邦国视作载君行驶、供君享用的私人器物,国家机器被看作君主伸张个人意志的工具;在韩非看来,君主取用于国,就像取用于自己的物资库一样,而国家的车辆驶向哪里,则全由君主的意志来决定。在百家争鸣、儒墨为显的时代,这种理论应该是振聋发聩的,也是足以令专制君主喜而受用的。针对儒家重义轻利、谏言忠君、仁者爱人等许多道德伦理观念,韩非提出了不同的价值判断:“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非上,臣不谓义。”站在君主本位的立场上看待国家政治生活,那辞爵择主、逞性强谏、施惠于民、避世弃君,自然成了法所不允的罪过,不能给予道德上的褒扬。韩非在特定的立场上重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价值体系,提出了社会生活中迥异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他的理论从君主本位出发,一以贯之,无所掩饰,是冷峻而彻底的。

58、  韩非还主张君主应该“服术行法”,把术与法作为维护政治地位的两手。他为专制君主提供的“术”治手法,具有补充法治、维护权势的动机。实际上,术治的实施是利用了法律体系中程序法的缺失,以毫无规则的方式考核和处置臣属,而对考核的分析引申及处置办法又全在于实施者的“自度”和心臆。面对这种随意而行的法外之术,群臣为了使自己免于术治的陷阱,必然会更多地顾及君主个人的性格心性和喜怒好恶,而放松对法律的顾忌。在君臣双方的戒备中,成文法丧失了应有的信用,法治在术治的实施中被严重削弱,持法之术成了败法之因。而且,韩非是要以隐秘之术保证君主的一统权势不可侵犯,维护权势的稳定性,但实施那些诡秘狡诈、毫无诚信的卑鄙伎俩,表明了政治权势人物道德的缺失,会加深君臣上下间的互不信任和互相倾轧,既使法治变得徒有虚名,又削弱了势的存在根基,维势之术也变成了失势之因。

59、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60、统一天下后,再看秦始皇,又用法家人李斯来做宰相,继续实行法家的暴政来治理天下。用治理秦国的方法来治理统一后的秦朝。李斯和韩非子都是荀子的学生,荀子是战国末期的思想集大成者,李斯和韩非子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除了李斯的政治上中央集权暴政之外,经济和文化上同样是采用统一的规范统治的。

61、第与儒家的仁者爱人和道家的无为而治的治理思想不同。法家认为,既然人性是自私的,是算计的,是赤裸裸的利益争夺的关系,那么治理国家就必须多种手段一起,主要是法术势三种治理原则,这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好。

62、但与荀子不同的是人的自私自利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需要改变的。只是需要以法因势利导,赏罚分明。

63、在经济上,铁器逐渐应用于农业生产,牛耕开始普遍推广,使得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铁器在春秋末年已经出现,但不普及,进入战国以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经离不开铁工具。《管子》里谈到:农夫必须有铁制的耒、耜、铫,女工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必须有斤、锯、锥、凿。

64、形象说明了“法”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

65、本次课程的第三天,邀请到蔡毅臣老师主讲《法家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蔡老师是国家认证管理咨询师,国家认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大总裁班特约高级培训师。

66、说到商鞅的政治主张,不得不提到他写的《商君书》,这本书可以说是商鞅法家思想的具体论述。这本书在古代专制社会一直都是禁书,这本书一般只有历朝太子和帝王才有资格学习。

67、二千三百年前,一个叫韩非的中国人也清楚的表达了这个思想,而且在叙述方式上惊人的相似,韩非理论的直接结果,就是促成了战国末期秦国的强大,加速了战国局面的终结和统一王朝的到来。这个思想,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法家思想。

68、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69、经过这些改革,农业好了,生产上去了,人民富裕了,国家收入增加了,军队也兵强马壮了,当时秦国的军队号称虎狼之师。秦当时真可谓民富国盛兵强!所以,它能一统六国,统一天下!

70、对于兵战,他主张采取赏厚罚重的办法,使民不得不勇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严刑之下,变怯为勇,殊途同归。他还提出了全国皆兵以及加强战争宣传的主张,以造成人人闻战则喜,争先恐后的局面。法家已认识到耕和战互相促进的关系,农为战作准备,战又推动农业发展。

71、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具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72、以前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规家训,对孽子、对不肖子孙,他们都有惩戒的家法,“谁犯错了,家法侍候!”我们在电视里也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河南电视台正在播放的《大命归来》,前天播放的内容里就有关家二少爷杀人了,在家里,被主事的老太太鞭责的场面,甚至他当了汉奸不做好事后,还把这个败类逐出了家门。

73、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74、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政治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75、法家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力量决定一切,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

76、秦始皇除了非常重用李斯外,对韩非子也是五体投地。比如,秦始皇读了韩非子的《五蠹》之后,非常仰慕,曾感慨,若能见之,死而无憾,后有人就把韩非推荐给了他,秦始皇大加赞赏。结果,由于妒忌,韩非最后被同门师兄弟李斯给害死了。

77、  法家极力推崇法治的一个目的,是想把社会治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避免人治的随意性。韩非曾说:“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然而,由于法对势的依赖,以及势对法的最终决定,这样的法治终究还是滑入了难合初衷的人治轨道。西汉时的杜周曾任廷尉,专司守法职任,他在回答人们对执法随意性的非难时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在法家的视域中,法律本质上都是当朝执政者制定出来实现一定政治目的的工具,当然是执政者可以据时修改变更的东西。遵循法家的法治理念,尽管社会治理会显示出一定程度的法制色彩,亿万臣民在一定层面上也似乎可以一轨于法,但这根本上都只是权势君主人治的另一表现形式而已。

78、  法家君主本位的思想观念和价值系统,不仅促成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君主独裁、文化专制的必有结果——这已被历史所证实,而且在法治建设上和政治生活中也会产生难以克服的弊端。

79、  法家的立法排除了民众的参与,不能完全得到民众的认可,这样的法律在推行中面临极大的困难,那就必然要借助于权势,威严的权势于是成了法律的依靠和保证。韩非明确提出:“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厚德之不足以止乱也。”威势为君主所专有,那社会生活中的立法主体和执法主体就必然同一于权势君主。这样,法律完全成了权势的附属和工具,就只能屈从于权势。事实上,中国历史上许多昏聩残暴的君主始终没有受到过法的追究制裁,表明了法在最高权势面前的软弱无力;而历史上的许多变法者,不管变法内容如何,多在君权更替之后遭受厄运,也正表明了权势对一种法律拥有的决定权和终止权。

80、(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故称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81、  韩非对政治活动和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有明确的表达。韩非曾提出遵循事物规律办事就能成功的名言,所谓“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而他所谓的“成功”,则是“大能成天子之势尊”,他是把成就天子的权势和尊严当作人们社会活动的最高目标来定位的。韩非说:“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认定维持以君主为最高权威的社会等级秩序,就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他一再要求君主应当依法施政,是认为“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在他看来,法治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制裁臣民的“不轨”,维护君主的权势地位。韩非曾告诉君主:贵、尊、威、势是君主专有的四样美好属物,他要君主运用一切政治手段来维护这“四美”,主张君主要充分利用权势之位,把国家的政治控制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以便保持自己的尊贵地位,避免为人所制。其施法和循理活动的目的性极其明确。

82、法家重视法律的作用,提倡明确物的所有权,大家鼓励人们除暴安良,立战功,从而使一些不法分子微思极恐,促进社会的发展。

83、包括,我们现在世界上,强大的美国,之所以强大,重要的一点就是它键全的法制。我们国家新中国成立时间短,法制也在慢慢的逐步键全和完善。

84、而事实上,自南北朝以後,由于儒学趋于显贵,历宋、元、明、清各代,每经一次兵火变乱,公馆藏书,就随之作一次大量的销毁。儒者作为既有之得利者,不再发展与儒学体系相违背的理论存在,以至于即使儒家内部之得势者也是寥寥无几。

85、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不公平的。

86、马云、任正非、刘强东、郭台铭等,凡是有成就的商战大咖,无一不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我们考大学,我们做企业,我们做事业,没有不下功夫的,没有不需要自我鞭策的,因此,希望大家从法家的思想精髓中吸取规范的东西,好自为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经营好自己、家庭和事业,让我们的子孙生生不息、永世太平!

87、法家,顾名思义,就是主张用法令制度、严酷的刑法来治理天下的一家思想流派。它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核心是法制。

88、在中国历史中,第一位法家人物是管仲,他辅佐齐桓公,推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重商主义政策,此举为齐国获得巨大财富,兵不血刃而成为春秋五霸第一霸。

89、其实,秦国的灭亡,真的不是秦始皇的过错,那是秦二世的问题。秦始皇何其冤枉!毛泽东也曾多次表态,说孔子和秦始皇相比,秦始皇比孔子伟大的多。孔子大多是讲空话,而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他不但在政治上统一了中国,而且还统一了中国的文字和各种制度。甚至有些制度还一直被后世沿用。可以说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可是他却被世人骂了两千多年,而骂他最多的两条就是杀了460个儒家知识分子;烧了一些书。因此,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90、韩非认为五类人应该压制,也就是五种职业要打压,1学者,2言谈者(纵横家),3带剑者(游侠),4患御者(门人),5商人。限制这些人,实是想让天下人老老实实的要么在田里生产,要么在前线打仗。实际上还是走实业救国的道路,只不过那时生产力水平不高,农业即实业。因此,任何时候,重生产,让老百姓安心生产了,就没那么多事了;重强军,军队强了,就没有外人敢欺负了。

91、公元前356年,秦国商鞅继承李悝的理论进行土地改革,“开阡陌封疆”标准化地块大小建立国家授田制,“设相告以坐”建立连坐问责,“重市关之租”提升关卡收费和市场租金,“军功爵”以军功论爵位废除世袭贵族,“平斗桶、权衡、丈尺”建立标准度量衡。

92、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93、我们现在也是如此,重生产、重科技,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军工部署加强了,边防无事了,内无忧外无患,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富裕了,国家也就强盛了。所以,不管何时,强军、生产都是社会的首要着力点!

94、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95、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96、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时代要求、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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