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格尔的理性哲学体系,抛弃了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唯物论成分,这是一种倒退;但他大大推进了以对立统一为核心的辩证法,建立了完备而系统的辩证法体系,这又比康德的哲学前进了一步。叔本华建立了反理性的哲学体系对于康德,叔本华虽然奉之为“人类的伟大导师”,但他还是在对康德在继承的同时进行了深入的批判。(黑格尔辩证法)。
2、马克思的历史分期,显然是从黑格尔的历史理性发展出来的,每一个社会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每一次飞跃到要创造出新的东西出来。所以,历史不是一大堆的资料。
3、古希腊崇拜语言,这从赫拉克利特那里已经表现得非常明显。就是说赫拉克利特最早提出来“逻各斯”是万物的规律,是事物的命运。万事万物都要遵循“逻各斯”。(黑格尔辩证法)。
4、黑格尔和康德一样,认为辩证法起源于有限的知性规定(形式)与无限的对象(内容)之间的矛盾,因而辩证法就是理性的本性。但是他不同意康德矛盾即谬误的看法。他认为矛盾的东西可以显示一种更高的确定性和真理。他把这种包含矛盾的理性形式叫作“无限的形式”。他甚至认为,这种无限的形式才是真正的理性形式,而以前人们所揭示出的理性形式并不是真正的理性形式。为什么?因为理性本来就是处理理念、把握无限的对象的,在把握中必然陷入矛盾,理性正是在扬弃矛盾的过程中来确立理念的。那种无矛盾的思维形式,把矛盾看作荒谬的思维形式,并不是真正的理性形式。
5、经过近一百年接触黑格尔的思想,开始的理解显示出表面性。因为两种文化的接触一开始只能是表面的,这种表面的接触也是有益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了。
6、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在反对反科学的形而上学方法的斗争中创立和发展起来的。
7、由此可见,费尔巴哈把否定的否定仅仅看作哲学同自身的矛盾,看作在否定神学(超验性等等)之后又肯定神学的哲学,即同自身相对立而肯定神学的哲学。
8、可以说,叔本华这是把黑格尔列为“一生之敌”了。
9、第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10、现在的问题是,真理总是确定的,而矛盾则是不确定的,矛盾的东西怎么才能成就真理的形式?这个问题在单纯的形式范围内没办法解决,只能加上内容才能确定地理解。这内容有两个,一个是时间,一个是实体。前者是直观的,后者是思辨的。比如白和黑,仅就这两种性质本身你不能说即白又黑,但是在时间中就可以说先白后黑或先黑后白,这就是变化;后者也是如此,同一个实体可以容纳相反的性质。所以在时间和实体中,这两种相反的性质是可以统一的。亚里士多德已有此想法,但是黑格尔把这两者结合在了一起,剔除了时间的直观性,成就了一种发展变化的思辨的实体。在这种发展变化的实体中,矛盾的东西是可以统一的。所以,所谓的“无限的形式”就必须是一种“有内容的形式”,辩证法就是发展着的内容的一种展开。
11、(4)它不仅对我们或者对自身有意义,而且对意识本身也有意义;
12、然而,无论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还是《道德经》的辩证法,其本质是一样的——时空运动规律。黑格尔的现实辩证法,将自然的历史时空进程进行了转换,显得有些不自然,形成了形而上的现实逻辑的辩证法。按黑格尔的三段论讲——历史是正,现实是反,未来是合。因此,黑格尔也注重历史向往未来。但,因为黑格尔的辩证法中有一个假设存在,所以,黑格尔并不认为现实是和平统一的,而和平统一只能在永远也够不到的“未来”。黑格尔有时也存在强行主观安排历史的内容,而与实际的历史不符。自然的辩证法,从历史的发展中掌握道理;而现实的辩证法,则从现实的对立斗争协商中掌握道理。
13、年10月底,应德国文教部大臣的邀请,黑格尔赴柏林大学当教授。在柏林,他讲授了宗教哲学、历史哲学等课程,出版了《法哲学原理》。
14、马克思独具慧眼地指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被形而上学改装了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意识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意识到了现实生活过程。这就在新的存在论原则高度洞穿了近代哲学所持守的意识内在性本体论原则的秘密。正是这样,马克思从“劳动”与“人的自我产生”的本质关联中批判地阐释和彰显黑格尔辩证法的否定性要义时,就用现实感性的“实在主体”承载和重启辩证法的“自我活动”之特质,实现了对于“绝对主体”的格式塔式转换。在马克思理论思考的语境中,“实在主体”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的统一。作为“现实的人”,“实在主体”是有血有肉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从事现实活动的、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马克思进一步阐述了“现实的人”的基本构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作为“现实的人类”,“实在主体”乃是特定的、既与的、具有实体性内容的“社会”,是既定的社会,如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结合马克思的“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相对立、个人是“社会存在物”的特意提醒,毋宁说,“实在主体”也就是现实的人的社会存在,而不是关于社会的抽象规定或知性范畴。这样的“实在主体”,毫无疑问才是现实地发挥作用的真正的“自我活动者”。
15、我们已经看到,异化的对象性的本质的占有,或在异化——它必然从漠不相关的异己性发展到现实的、敌对的异化——这个规定下的对象性的扬弃,在黑格尔看来,同时或甚至主要地具有扬弃对象性的意义,因为并不是对象的一定的性质,而是它的对象性的性质本身,对自我意识说来成为一种障碍和异化。因此,对象是一种否定的东西、自我扬弃的东西,是一种虚无性。对象的这种虚无性对意识说来不仅有否定的意义,而且有肯定的意义,因为对象的这种虚无性正是它自身的非对象性的即[ⅩⅩⅧ]抽象的自我确证。对于意识本身说来,对象的虚无性所以有肯定的意义,是因为意识知道这种虚无性、这种对象性本质是它自己的自我外化,知道这种虚无性只是由于它的自我外化才存在……
16、康德却独具慧眼,看到了它们的“二律背反”,即矛盾的关系。
17、[ⅩⅩⅩⅢ]但是,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不言而喻,这位决心进入直观的抽象思维者是抽象地直观自然界的。正象自然界曾经被思维者禁锢在他的绝对观念、思想物这种对他本身说来也是隐秘的和不可思议的形式中一样,现在,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只是自然界的思想物,不过现在具有这样一种意义,即这个自然界是思想的异在,是现实的、可以被直观的、有别于抽象思维的自然界。或者,如果用人的语言来说,抽象思维者在他直观自然界时了解到,他在神灵的辩证法中以为是从无、从纯抽象中创造出来的那些本质——在自身中转动的并且在任何地方都不向现实看一看的思维劳动的纯粹产物——无非就是自然界诸规定的抽象。因此,对他说来整个自然界不过是在感性的、外在的形式下重复逻辑的抽象而已。他重新分析自然界和这些抽象。因此,他对自然界的直观不过是他把自然直观抽象化的确证活动,不过是他有意识地重复的他的抽象概念的产生过程。例如,时间等于自己同自己发生关系的否定性(前引书,第238页)。被扬弃了的运动即物质——在自然形式中——同被扬弃了的生成即定在相符合。光是反射于自身的自然形式。象月亮和彗星这样的物体,是对立物的自然形式,按照《逻辑学》,这种对立物一方面是以自身为根据的肯定的东西,而另一方面又是以自身为根据的否定的东西。地球是作为对立物的否定统一等等的逻辑理由的自然形式。
18、生活中的男与女,生与死,上与下,前进与倒退,穷与富,红与白,早与晚,左与右等等;
19、纯概念就是对象的核心和命脉,正如它是主观思维本身的核心与命脉那样。这个逻辑的本性,鼓舞精神,推动精神,并在精神中起作用,任务就在于使其自觉。第矛盾运动的体系黑格尔哲学体系,有个显著的特点也是突出的优点,就是通篇贯串了矛盾的辞证法,在矛盾中把握思维和事物的本质。
20、任何事物,都是在“正→反→合”的辩证发展的过程中存在。
21、第一哲学家ID:firstphilosopher
22、因此,我们可以说黑格尔的哲学是从康德的哲学出发的,同时又扬弃后者,发展了后者的理性思维,建立了庞大的辩证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23、这两大要素相互之间也有关系。否定之否定作为原则,是一贯的原则,不是否定一次以后就不否定。否定能作为原则需要返回自身,是否定之否定,否定自身。这就是“反身性”的原则,“否定”返过来否定自身,反身性就是反思。否定与反思不可分割。
24、他不同意机械论把意志这概念囊括在力这概念之下,而且恰好反其道而行之,把自然界中每一种力设想为意志。
25、设计与哲学ID:PhilosophyDesign
26、第关于内在联系和矛盾发展的思想。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黑格尔主张,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既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是排斥和矛盾的。内在矛盾的斗争和转化,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27、由于康德哲学的兴趣,指向思维规定的所谓先验的东西,这些思维规定本身的探讨也便落空。这些规定,在没有与自我发生那种抽象的、对一切都相同的关系时,本身是什么,它们的相互规定性和相互关系是什么,都没有成为考察的对象。因而对它们本性的认识,并没有由于这种哲学得到丝毫进展。
28、**封面图为前苏联建筑,图源为sohu.com。
29、但是另一方面,我们通常讲的理性是指一种规范性。这就是逻辑的规范,或者是通过确定的语言,语言逻辑。没有规范性怎么说是理性呢?说话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就像禅宗,那里是没有理性的——当然有一种机锋,有一种智慧一种体验。所以理性的另外一个含义就是要有规范。这两者恰好是相对的,你要打破现状,打破一切束缚,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你就必须要超越。但是你要是完全不遵守一种规范,那你就没有理性。这两个方面恰好是两极相通。我们来解释一下。
30、主要之点就在于:意识的对象无非就是自我意识;或者说,对象不过是对象化的自我意识、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把人和自我意识等同起来)。
31、[Ⅺ](6)在这一部分,为了便于理解和论证,对黑格尔辩证法,特别是《现象学》和《逻辑学》中的有关叙述,以及最后对最近的批判运动同黑格尔的关系作一些说明,也许是适当的。
32、黑格尔的辩证法主要是逻辑性质(概念性质、命题性质)的,黑格尔把辩证法当作逻辑(即思辨逻辑、辩证逻辑)。黑格尔的“主题”是指演绎学派和归纳学派所说的“普遍概念”和“普遍命题”。
33、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道路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7JZD037)、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中国新型现代性建构路向研究”(项目编号:16AZ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4、例如,在黑格尔法哲学中,扬弃了的私人权利等于道德,扬弃了的道德等于家庭,扬弃了的家庭等于市民社会,扬弃了的市民社会等于国家,扬弃了的国家等于世界史。在现实中,私人权利、道德、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等依然存在着,它们只是变成了环节,变成了人的存在和存在方式,这些存在方式不能孤立地发挥作用,而是互相消融,互相产生等等。它们是运动的环节。
35、到此为止,如果我们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暂时存而不论的话,那末,我想谁也无法否认,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36、Ⅰ.意识。(α)感觉确定性,或“这一个”和意谓。(β)知觉,或具有特性的事物和幻觉。(γ)力和悟性,现象和超感觉世界。
37、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否定的否定不是通过否定假象本质来确证真正的本质,而是通过否定假象本质来确证假象本质,或者说,来确证自身异化的本质,换句话说,否定的否定就是否定作为在人之外的、不依赖于人的、对象性本质的这种假象本质,并使它转化为主体。
38、在语言反思的过程中发现揭示矛盾。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两大要素(否定的辩证法、反思的思想)常为中国人所忽视。我们一是忽视了自否定的精神。自否定是痛苦、不安,痛苦不安才有能动性,痛苦激发人突破、创造的能量;二是忽视了语言学的规范。
39、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
40、康德第一个揭示了知性思维的局限性,认为这种方式只能运用于现象而不可能把握事物自身,但他的本义是说明形而上学不可能成为科学。黑格尔却从康德的消极辩证法中看到了哲学成为科学的一线曙光。在他看来,思维的辩证性为我们扬弃固定的概念,打破它们之间的界限,重新再现事物的整体生命提供了可能性。
41、(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并贯穿事物运动发展过程的始终。无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事物之间,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各种事物和事情都是千差万别的,都以不同的运动形式存在于自然界或社会,因此没有绝对相同的事物。每一种事物运动形式本身都含有本质的矛盾特殊性。
42、综合上述,人需要知性及其概念规定,但知性一开始是非常自信的,它相信它所分离出来的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理的世界,那么它在什么时候意识到这些规定包含着自身否定呢?实际上是在它意识到自身有限性的时候才有如此意识,所以也可以说辩证法产生于知性的有限性,一旦知性意识到自身的有限性,要以不同方式超出这个有限性,就进入了辩证法的领域。真正达到这一点的是康德。在康德看来,理性的对象是“无条件者”,但是理性又只能是概念思维,其基本要素是一些有限的知性规定。这就造成了有限形式与无限内容的矛盾。这个矛盾又直接引发了辩证法,即论证形式上的矛盾。康德意识到了矛盾的形式即辩证法是理性的固有形式,这种形式源于人的知性形式的有限性与内容的无限性的矛盾,但是他得出的结论是消极的:辩证法不是真理的逻辑,而是幻相的逻辑。那么有没有一种能把握无限内容的真理的形式呢?康德认为没有。因为人把握对象只用两种形式,一个是直观,一个是概念。直观只能是感性的,只能把握具体物,而概念又只能是知性的,只能确证现象界的有限物。人的理性在其内在超验动力的驱使下,只能以有限的知性概念为基础进行论证,由于基础是知性概念,所以这种论证尽管是理性的形式,但所得出的结论却没有理性的确定性,其表现就是自相矛盾的辩证法。由于辩证法表征的是理性的非确定性,所以它就不是真理的形式。康德的结论就是理性不存在一种无限的形式来确立无条件者,由此他转而诉诸实践的理性。但实践的理性所确立的并不是真理,而是人应该如此这般行为的法则。
43、马克思在谈到黑格尔哲学的思想根源时曾经说过,黑格尔哲学是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以及二者的结合。斯宾诺莎在当时的德国影响是非常大的,很多人赞同斯宾诺莎的实体观,黑格尔也是如此。我们知道,斯宾诺莎的实体是一个绝对必然性的整体,至大无外,自本自根,他称之为“自因”。但是,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实体缺少个体性原则,这样的实体就成了凌驾于一切特殊、个体的普遍物,黑格尔对此不满意。在此他更为赞同莱布尼兹的个体性原则。莱布尼兹也讲实体、大全,但他和斯宾诺莎不一样,他认为每个特殊的单子都是一个实体、大全,都是自我决定者(自因)。这种将普遍寓于特殊之中形成的实体就是个体。莱布尼兹的个体性原则也被黑格尔所接受,在黑格尔那里成为高于整体性原则的一个更高原则。比如在《小逻辑》中,作为绝对必然性的实体属于本质论阶段,它要经过一系列阶段,才发展成个体性,概念论的原则就是个体性的原则,而概念论是最能代表黑格尔本人的思想的。总之,个体性原则是一个将普遍性内化在各环节之中的原则,普遍内化在特殊中就成为个体。黑格尔认为生命的原则就是这种个体性的原则。比如,一个机械体中各部分相加才是整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一个生命体或有机体中,每一个特殊的细胞都包含着整体的信息,因而它们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生命体既是普遍性、又是特殊性,又是二者的统一即个体性。
44、“世界是我的意志,意志是第一性的,最原始的。”
45、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则将时空倒转,将时间变空间,将空间变时间。将时空上是内外同一关系的“妙”与“徼”转换成了时空上有先后且分离的“客观”与“主观”的两个视角,首先是一个在外观“外在Sein”(客观的“外在”),其次是一个在内观“外在Sein”(主观的“外在”)。或者讲,黑格尔“有论”的“Sein”是“外在”而不是包括内在“道理”的“存在”,而黑格尔把时间上的“道理”通过论述以三段论的空间形式表达了出来。而这个三段论“logos”讨论的核心内容是“外在”的“Sein”(可被感知),而三段论的形式才是“Sein”的“道理”。但,这样的颠倒,造成了感性先理性后的一个错觉。感性先理性后,这是认知的次序,而不是事物本身发展的次序,正是事物发展的反序。事物发展的真正次序被黑格尔后来描述为“异化”理论,是由内而外的发展,也即先有理性后有感性的一个发展过程,自我发展的过程。辩证法,是个认知方法,是由外而内的一个认知,也即先有感性后有理性的认知过程。
46、中国人的“道”,是有无混一的,“有”亦是道,“无”亦是道,有无不分且同一的“玄”还是“道”。有道理还是无道理,本身就是个破费思量需要“辩证”的事情。也只有通过所谓的“辩证法”才能得以洞悉的。这也正是《道德经》中,有与无之辨,同出于“道”而异“名”的“玄之又玄”所表达出来的观点——“观其妙与观其徼”。观其一妙一徼,就是中国人所认知的《道德经》中“辩证法”的全部。“妙”在于其内有“道理”,“徼”在于其外有“行迹”(现象)。辩证,既要观察它外在的行迹现象,又要思考它的内在道理规律,道理与现象是相配的同一的。这,就是最朴素直接的“辩证法”。
47、在这里不应把外在性理解为显露在外的并且对光、对感性的人敞开的感性;在这里应该把外在性理解为外化,理解为不应有的缺点、缺陷。因为真实的东西毕竟是观念。自然界不过是观念的异在的形式。而既然抽象的思维是本质,那么外在于它的东西,就其本质说来,不过是某种外在的东西。抽象思维者承认,感性、同在自身中转动的思维相对立的外在性,是自然界的本质。但同时他又把这种对立说成这样,即自然界的这种外在性,自然界同思维的对立,是自然界的缺陷;就自然界不同于抽象而言,自然界是个有缺陷的存在物。[ⅩⅩⅩⅣ]不仅对我说来而且在我的眼里看来是有缺陷的存在物,即就其本身说来是有缺陷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有一种为它所缺少的东西。这就是说,它的本质是不同于它自身的另一种东西。因此,对抽象思维者说来,自然界必须扬弃自身,因为他已经把自然界设定为潜在地被扬弃的本质。
48、第思维具有主观能动作用,人可以把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
49、意识一定要经历一个客观化、脱离自身追求无限的过程,这样方才能够自己观察自己,也就是所谓思辨。
50、在耶拿,黑格尔用自己的真实名字发表了第一篇论文《费希特哲学体系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在这篇文章中,他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批评了当时很流行的主观唯心主义。1801年8月,耶拿大学通过了黑格尔的论文答辩。从此,他取得了大学的授课资格和讲师的头衔,在学术研究上进入一个新阶段。
51、提到黑格尔理性主义,就想到“逻各斯”,就想到他的逻辑理性,认为这样的东西就是压制人的自由的。其实上黑格尔的理性不仅仅是逻辑理性。这是对他的误解。黑格尔的理性其实包含了自由的精神,强调逻辑是为了给人一种工具,用来实现自己的自由。
52、黑格尔在这里、在他的思辨的逻辑学里所完成的积极的东西在于:独立于自然界和精神的特定概念、普遍的固定的思维形式,是人的本质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而也是人的思维的必然结果;因此,黑格尔把它们描绘成抽象过程的各个环节,把它们联贯起来了。例如,扬弃了的存在是本质,扬弃了的本质是概念,扬弃了的概念……是绝对观念。然而,绝对观念究竟是什么呢?如果绝对观念不愿意再去从头经历全部抽象活动并满足于充当种种抽象的总体或自我理解的抽象,那么,绝对观念也要再一次扬弃自身。但是,自我理解为抽象的抽象,知道自己是无;它必须放弃自身即抽象,从而达到了恰恰是它的对立面的本质,达到了自然界。因此,全部逻辑学都证明,抽象思维本身是无,绝对观念本身是无,只有自然界才是某物。
53、第意识、自我意识在自己的异在本身中也就是在自己身边。因此自我意识,或者,——如果我们撇开黑格尔的抽象而用人的自我意识来代替自我意识,——从而可以说人的自我意识在自己的异在本身中也就是在自己身边。这里首先包含着:意识,也就是作为知识的知识、作为思维的思维,直接地冒充为异于自身的他物,冒充为感性、现实、生命,——在思维中超越自身的思维(费尔巴哈)。这里所以包含着这一方面,是因为仅仅作为意识的意识所碰到的障碍不是异化的对象性,而是对象性本身。
54、辩证法究竟是单纯的形式、方法还是有其固有内容?这个问题现在还有争论。持辩证法为单纯的形式、方法者,其潜在理由是辩证法没有其特定的合法领地和内容,因而可以运用于一切内容,像形式化的逻辑一样。我们可以把这种辩证法称之为“形式化的辩证法”。辩证法发展的早期有这种形式的辩证法,比如古希腊智者派的某些人就运用过这种辩证法。但是到了康德,发现了辩证法的合法内容是理性的对象——理念。他就开始区分这两种辩证法。他在论述其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区别时认为,形式逻辑有分析论和辩证论,他自己的先验逻辑也有分析论和辩证论,前一个辩证论所指的就是那种纯形式的辩证法,他自己的辩证论是对理性辩证本性的揭示,因而是有内容的,不是纯形式的。黑格尔曾经褒扬康德这一点,认为康德认为辩证法表现的固有内容是理性本性。他也把自己的辩证法的固有内容归为理性的理念。辩证法表现的就是理念的运动。这样,怎么理解这个理念,就成了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55、这就是说,黑格尔看到了自然动物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自然动物只是适应自然而生存,所以,它们两者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但是,“自然对人来说只是人应当加以改造的出发点”(注:同上书,第92页。)。正是这种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的特点就在于它不是简单地肯定外在给定的条件(如自然动物),相反地肯定给定的条件是为超越与否定给定的条件,也可以说,通过否定来达到新的肯定。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语言说:
56、另一方面,用黑格尔的话来说,这里同时还包含着另一个环节,即自我意识既扬弃这种外化和对象性,也同样地返回到自身,因而,它在自己的异在本身中也就是在自己身边。
57、反思也有一种逻辑,但不是形式逻辑,而是辩证逻辑。这就是黑格尔辩证逻辑的由来。辩证逻辑是一种反身性的逻辑,而形式逻辑强调同一律,回避反身性。反身性体现的是一种自否定的自由精神,不安于现状,要否定、超越、突围,要成为自己所不是者,对理想、彼岸的追求,是一种能动的辩证法,表达出一种生存论的欲望。
58、通常讲中国有中国的国情。(笑)中国当然有中国的国情,但国情就那么好呀,国情是要我们改变的,我们引进法治就是要改变中国的国情。按照中国的国情,选一个皇帝来,那不是更好吗?(笑)我们在思想理论上面要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否则,我们的民族这样下去是没有希望的。
59、所以,儒家的“仁”是二人关系,这跟王安石讲的“耦”有相似之处,都是把运动归结为二者的关系,二人互动。其实人都是安静的,那就近似于“仁”,“仁人”是安静的,不要去做什么事情,即使去做什么事情,也是因为二人的关系。儒家当然讲人要有事业,“治国平天下”,但这个事业不是由人的自由意志决定的,而是由“仁”所决定的,由“仁”规定的一套既定的道德立法规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通常把这个理解成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其实它的真正的意思是,你应该像天行的那样自强不息。
60、在黑格尔看来,认识者以自身为对象是能成立的,而且只能以自身为对象。因为我们要讨论的是思想,而不是感觉经验。感觉的对象是外在于感觉者的,与感觉者并列的。所以,感觉者与感觉对象都是有限的实体。反之,思想的对象是内在于思想者的,是思想者自身。所以,思想者之为思想者是个无限的实体。黑格尔曾经说过,思想的简称叫“我”。这是个十分通俗而又十分深刻的概括。在我们说“我”的时候,思想者和思想的对象不就是同一个自己吗?一个刚刚学语,还说不出“我”的孩子,即还没有健全的逻辑思维;一个不能正确使用“我”的成年人,一定是个白痴。
61、既然历史是从低级到高级,一些规范不断的互相取代的过程,我们就可以用理性对其加以分析。古希腊,中世纪、近代有什么规范,我们都是可以用理性加以分析的,它是理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层次,这就是历史理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有非常明显的历史理性的痕迹。
62、我们引进了技术,但是我们没有科学精神,没有那种规范性,中国人长期自由散漫惯了。只有一种外在的强制规范我们才能遵守,只有在人行斑马线上拉一根绳子才能把我们管住,不知道重庆怎么样,武汉拉的绳子又粗又脏,谁也不敢碰(笑)。
63、第这个过程必须有一个承担者、主体;但主体首先必须是一个结果;因此,这个结果,即知道自己是绝对自我意识的主体,就是神,绝对精神,就是知道自己并且实现自己的观念。现实的人和现实的自然界不过成为这个隐秘的、非现实的人和这个非现实的自然界的宾词、象征。因此,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关系被绝对地相互颠倒了:这就是神秘的主体—客体,或笼罩在客体上的主体性,作为过程的绝对主体,作为使自己外化并且从这种外化返回到自身的、但同时又使外化回到自身的主体,以及作为这一过程的主体;这就是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息的旋转。
64、他把这部分称之为“实践的哲学”,而以前的部分叫做“理论的哲学”,他认为:
65、因此,从这点上看,康德们将“量”置于“质”之先的观念,虽然不是彻底理性的观念,但也是自然的符合理性逻辑的一种观念。最彻底的理性,即是对“无”的认知——也即,对“无知”的认知。而黑格尔在这里却发生了过度形而上的逻辑错误。这种错误,应该就是在其形成这种“斗争的现实的辩证法”的不自然的观念过程中形成的。黑格尔的这种错误也是比较严重的逻辑错误,它严重地误导了人们的时空观念。以至于给人们形成“唯物主义”观念留下了理论空间。
66、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从历史联系上说,它当然来之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所以,实事求是地来考察一下黑格尔是如何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理论的,他又是如何去认定辩证法的基本规定性的,所有这些工作,对我国的哲学界来说,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
67、黑格尔和叔本华对康德的批判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的方向。
68、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3期
69、所以,超越性和规范性两者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才构成西方理性的精神。我们中国人没有这种东西,这两方面是分裂的。儒家有一套规范,但却限死了不得超越;道家和禅宗有超越精神,但没有规范,由于它是分裂的,所以这种超越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规范,不能真正超越。儒家的规范不是理性的规范,它是建立在传统习惯之上的,所谓周公之礼。
70、黑格尔认为,辩证法不单纯是思维过程,而是概念本身或绝对理念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辩证法构成了世界的自发的自我发展。这是因为“绝对主体”作为辩证法的存在论基础,乃是世界的主宰和真形相。于是,事物通过变为它的对立面,解决矛盾而发展为综合,达到更高的存在状态。这是一个不断开展直至达到完善的过程。所以,“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按照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精神,一般的否定性或否定的东西直接进入到实体之中,改造实体性,使之成为活动的主体性。于是,辩证法不仅把否定的东西确定为推动的原则,而且还把它理解为“自身”(Selbst)。这样的辩证法当然就被命名为“否定性”的辩证法:“如果这个否定性首先只表现为自我与对象之间的不同一性,那么它同样也是实体对它自己的不同一性。看起来似乎是在实体以外进行的,似乎是一种指向着实体的活动,事实上就是实体自己的行动,实体因此表明它自己本质上就是主体。”海德格尔认为:“黑格尔也把‘思辨辩证法’径直称为‘方法’。用‘方法’这个名称,它既不是指一个表象工具,也不仅仅是指哲学探讨的一个特殊方式。‘方法’乃是主体性的最为内在的运动,是‘存在之灵魂’,是绝对者之现实性整体的组织由以发挥作用的生产过程。”这里的“生产过程”用语,正是对黑格尔辩证法蕴涵的“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切中肯綮的评价。
71、“精神的本质在于扬弃这种自然素朴的状态,因为精神生活之所以异于自然生活,特别是异于禽兽的生活,即在其不停留在它的自在存在的阶段,而力求达到自为存在。但这种分裂境地,同样也须加以扬弃,而精神总是要通过自力以返回它原来的统一。这样赢得的统一乃是精神的统一。”(注:同上书,第89页。)
72、有学者从黑格尔否定的辩证法认为他已带有存在主义的因素。存在不是不动,存在要存在起来,要不断否定虚无,要否定之否定。
73、众所周知,按照黑格尔的设计,“辩证法是绝对主体之主体性的生产过程,并且是作为绝对主体的‘必然行为’的过程”。黑格尔把思辨方法看作实体之为主体的内在运动,并随着绝对精神主宰世界而同时成为世界的“灵魂”,作为实体和主体的绝对精神能够认识和把握这一过程。不消说,辩证法就是“实体即主体”原则实际展开的运动过程,也就是绝对主体的自我活动过程;只要没有这种绝对主体的自我活动,就根本不会有辩证法。这就是思辨辩证法的思辨逻辑。一旦费尔巴哈拉开了批判绝对精神的帷幕,“绝对主体”的瓦解就是不可逆转的过程。这里的问题在于:当黑格尔哲学的本体论基础被证明是神秘化的思辨幻觉而已然需要解构的时候,黑格尔的辩证法能否获得实质性的保留?这种保留工作是在什么样的本体论基础上进行的?
74、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
75、黑格尔的辩证法以“三一式”为其形式,亦即正题、反题与合题。正题是肯定的环节,它表明矛盾此时还处于潜在的阶段;反题是否定的环节,此时矛盾的双方得到了展开;合题则是否定之否定的环节,它是正题与反题的对立统一。黑格尔哲学体系就是由许许多多这样的正题、反题与合题的圆圈所组成的一个巨大的“圆圈”。
76、“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作为黑格尔辩证法的灵魂,在逻辑中依据不同的内容,分别表现为肯定与否定的一体、同一和差别的一体、普遍和特殊的一体。一方面是概念的自身建构,但同时实现着建构的消解,使黑格尔的“作为一般辩证法形式”的逻辑,或者说作为标准辩证法形式的逻辑,既呈现为一种建构过程,也呈现为一个消解过程。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思辨逻辑既是建构的逻辑也是消解的逻辑,而它的奥秘也恰恰在这里。这是呈现在黑格尔辩证法一般形式或标准形式中的情形,而在黑格尔辩证法的运用中,例如在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以及精神哲学的诸分支科学中,也是这样的。
77、但是,我们往往不能从语言学上来翻译,没有什么“逻各斯”,对话呀,所以我们只能采取实物性的概念,一个矛和一个盾,好像黑格尔和马克思讲的矛盾就是一个矛和一个盾的相互关系的学说。这就理解错了。矛盾这个词在德文里面是“Widerspruch”,就是一句话里面的自相冲突,它不是两个东西的外在对立,用那个矛去刺那个盾,那个盾又不让矛刺穿,它不是这种关系。它相当于逻辑学里面的自相矛盾的命题,“这个木制的铁”,“这个好人很坏”。(笑)
78、“存在”是“道理”的外在感知,“道理”是“存在”的内在驱动。这样的含义在以上的形式语言中是没有表达的。而《道德经》是通过“妙”与“徼”来表达“存在”与“道理”的这种内外关系的。“妙”与“徼”的内外同一谓之“玄”。从我们今后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是个看重“道理”的社会,而西方社会则是个看重“存在”的社会。虽然“存在=道理”,但,其形式内容却是不同的。看重“存在”的社会,就是看重“外在感知”的社会,但这并不是说这样的社会不讲“道理”;看重“道理”的社会,就是看重“内在感受”的社会,但这也并不是说这样的社会不需要“外在感知”。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一个“唯物”社会;一个“唯心”社会。或者也可以讲:一个更注重外在的物质生活;一个更注重内在的精神生活。当然,实际的社会则是混杂的。而,不是这种纯理论或历史的分析。这是个相对的“真理”。
79、人的自由创造是自由的,但是不是那种为所欲为的自由,人总是在已有的环境,已有的条件下去创造自己的自由,那么这里面就有一种历史的连贯性,这种连贯性是可以用理性来把握的,当然不是形式逻辑,而是辨证逻辑。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也可以称之为逻辑,但不是形式逻辑,我们图书馆把黑格尔哲学归为逻辑那一类,归错了。
80、一个强调抽象认识,认为只有理性能够把握真理,一个强调直观的把握方式,认为只有在直观中才能发现本真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