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2、在那上面,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贴在上面,寄与爱和一切希望,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是春,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那里,永恒的中国!
3、是近代欧美新发展起来的一种诗体。它不受格律限制,无固定格式,注重自然的、内在的节奏,押大致相近的韵或不押韵,字数、行数、句式、音调都比较自由,语言比较通俗。美国诗人惠特曼(1819—1892年)是欧美自由诗的创始人,《草叶集》是他的主要诗集。中国“五四”以来也流行这种诗体。
4、现代诗形式自由,意涵丰富,意象经营重于修辞运用,与古诗相比,虽都为感于物而作,都是心灵的映现,但其完全突破了古诗“温柔敦厚,哀而不怨”的特点,更加强调自由开放和直率陈述与进行“可感与不可感之间”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