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 乡(镇)人,现在 (学校) 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C.高职;D.全日制本科),学号 ,学制 年。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3、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4、雨露计划是国家专门针对农村贫困人口而实施的一项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脱贫工程,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各乡(镇)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有学籍信息的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名单、自治区提供的本科新生名单,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6、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主动与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020年,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8、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9、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扶贫部门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扶贫培训计划。
10、对全省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职业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对监测对象尚未消除风险的,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纳入“雨露计划”政策补助范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后从下一学期起停止发放补助。
11、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市、乡、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留存照片存档并上报。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市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12、(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就读生不予补助)
13、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14、 (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他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15、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16、“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17、学生或家长将填写准确的“申请表”和“承诺书”交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逐一审核汇总公示后报乡镇扶贫办。乡镇审核公示后报县扶贫办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18、A. 中职( )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 )C.高职( )
19、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
20、办理方式:由帮扶干部联系学生,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并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21、由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学生名单未更新,无法进行单网上比对。为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尽早发放到户,启动线下人工审核程序:
22、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本科新生的补助在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23、2020年秋季学期仍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含已脱贫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4、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25、“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26、县扶贫办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将学生的扶贫补助划拨到账,不存在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办拨款业务。
27、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28、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象(含已脱贫,且未备案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贫困家庭子女在籍学习(含实习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学生,按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户籍所在地,通过申报软件按按时进行分学期申报,通过审核、公示后予以分学期享受扶持政策。 享受扶持政策的学生,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29、“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分期春、秋季学期申请审核发放,每学期2500元)。
30、 (补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子女本人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也可作为补助对象。
31、雨露计划以农村贫困户青中年劳动力为对象,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学校承办、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扶贫到户、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国家财政扶贫资金补贴和扶贫项目管理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32、2018年3月20日0时开始至2018年5月20日24时截止
33、利川市户籍学生咨询QQ群号:327655902)
34、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35、发放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
36、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翟玉龙书记的留言已收悉,镇雄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2020学年,我县的雨露计划资助分2批发放,第一批已于2019年11月20日下午开始发放(通过信用社打款),第二批拟于本月底或12月初发放。 感谢您的理解,祝您学业有成! 镇雄县教体局 2019年11月22日
37、如果对政策有疑问,可向帮扶联系人、户籍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或县扶贫办、就读学校咨询。
38、咸丰县有效打款银行账号为: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原湖北咸丰农村合作银行)粮食直补存折,申报填写时开户姓名要与存折上姓名一致。
39、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申报,6月10日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40、2019年秋季学期补助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放
41、《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中的身份证号码、存折或银行卡户名与账号、学生就读学校与专业、入学年月和学制等信息都必须准确无误。《云南省雨露计划承诺书》(附件2)必须由家长签字盖手印,并对所承诺事项负责。
42、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43、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44、(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2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2500元)
45、利川市户籍学生咨询QQ群号:327655902(已满)、753294676)
46、《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中“就读学校意见”需学校签字盖章,因时间紧迫,可由学生填写完成学校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影印件发回打印上交,不必邮寄原件。
47、办公地址:各村村委会、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各乡镇政府)、藤县扶贫信息中心(藤县河东政贤路7号一楼)。
48、2019年秋季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
49、 按照省扶贫办、教育局、人社厅《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9)197号)精神,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现已开始,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0、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
51、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52、扶贫助学补助标准自2017年秋季学期调整为每生每年5000元,分期申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