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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与孔子【83句精选】

来源:个性说说 发布时间:2023-10-28 05:09:58 点击: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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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与孔子

1、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中西交流日益频繁,才出现了像辜鸿铭和林语堂这样精通中西文明精髓的学者,以东方人的身份给西方人科普儒家思想的本来面目。沈阳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历史文化学者武斌认为,西方人不可避免地会“误读”孔子,因为这是他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孔子思想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是否完全符合“本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解释是否会推动西方文化、西方哲学的更新和重建。孔子思想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如何重新认识孔子,推动中西文化的交流,才是关键所在。(伏尔泰与孔子)。

2、伏尔泰出生在1694年的时候,而他去世的时间则是在1778年,在法国那段期间进行了非常著名的启蒙运动,也就是说伏尔泰生活的时代正是启蒙运动进行的时代。启蒙运动指代的并不只是一场运动,而是代表了当时那个新思潮不断出现的时代,也代表了理性主义所构造而成的一个非常时期。这场运动涉及到了各种知识领域,不管是在科学、哲学还是在文学和政治学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关联。而这场运动也为之后的大革命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崛起。

3、伏尔泰终其一生,始终保持着对中国文化的关注与仰慕。他一直关注来自中国的文化信息,研读有关中国的著作,与许多来华耶稣会士保持接触和联系。在伏尔泰的一生中,有近80部作品、200余封书信中论及中国和中华文明,涉及中国的政治、历史、宗教、哲学、科技、文艺、习俗等各个方面。

4、然而10年之后,伏尔泰笔下的孔夫子却不再具有这层宗教面相。在《路易十四时代》中伏尔泰这样写道:

5、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在《论孔子》中写道:“没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对世界宣布了更有用的真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超过基督教义的最纯粹的道德”。法国1793年宪法所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以及法国1795年宪法所附《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都写入了孔子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分别定义为自由的道德界限和公民义务的原则。把外国先哲的格言写入宪法,这可算第一例。中国文明当时在法国受到推崇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论语》中的经典如今十分醒目地镌刻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的大厅里,被誉为处理国家关系的“黄金法则”。)

6、    此等常识,在"知识分子"群体中竟是希缺的,呵呵。(伏尔泰与孔子)。

7、我们看到,这里的孔夫子,已然是一位世俗哲学家。这个形象虽说简单,但却更接近真实的孔子。它出现在《路易十四时代》第39章《中国礼仪之争》中。在撰写《中国礼仪之争》一章的过程中,历史学家伏尔泰不会不考虑:中国人为何对古代贤哲孔夫子如此尊崇?孔子学说不仅滋养了中国这个古老而高度文明的国度,而且还两次同化了外族入侵者,那么,如此智慧、如此富于教育意义的孔子思想其实质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高度关注人类思想史的伏尔泰肯定不会满足于一般的、表面的了解,他必然会反复阅读所有能找到的书籍,认真研读思考,然后才有可能去描绘出我们在上文提及的那个道德先师孔夫子的形象。

8、1791年,伏尔泰葬入法国巴黎的“先贤祠”,墓碑上写道:“伏尔泰——诗人,历史学家,哲学家。” 我们应当记住,其实伏尔泰还有几个耀眼的头衔:“科学和艺术共和国的无冕皇帝”“欧洲的良心”“欧洲的孔子”。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头衔,是伏尔泰自己加给自己的:“孔门弟子”!

9、在中国古代,真是因为有儒家思想,才不会产生任何一个象伏尔泰可以大骂国王的人。

10、“这个庞大的帝国的法律和安宁建筑在既最合乎自然而又最神圣的法则,即后辈对长辈的尊敬之上。后辈还把这种尊敬同他们对最早的伦理大师应有的尊敬,特别是对孔夫子应有的尊敬,合为一体。这位孔夫子……是一位教导后辈谨守美德的先贤古哲。”

11、那么,这个在《论语》中出现了109次的“仁”字究竟意味着什么?众所周知,这个左边以“亻”为偏旁,右边加上“二”而构成的“仁”字,一般说来指称的是爱人。而孔子赋予了这个“仁”字以更加丰富的内涵。《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接着又解释说:“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我们由此可以总结说,“仁”即是对于孔子人学的高度概括。它包括了三个基本层面:

12、孔子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钱穆先生说:“孔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圣人。在孔子以前,中国历史当已有两千五百年以上之积累,而孔子集其大成。在孔子以后,中国历史文化又复有两千五百年以上之演进,而孔子开其新统。在此五千多年,中国历史进程之指示,中国文化理想之建立,具有最深影响最大贡献者,殆无人堪与孔子相比伦。”

13、    搜索我们的百度,是这么解释的:人的生活由两部分组成,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也就是要分开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换句话说,要政治(即“恺撒——肉体生活——世俗权力)和宗教(上帝——精神生活——精神权力)分开处理。

14、显而易见,处于“反无耻之战”中的伏尔泰对孔子形象进行了“再书写”。许多人都将他在“再书写”中描写的孔子形象称之为“净化”了的形象,并将这种“净化”作用归咎于伏尔泰的实用主义,归咎于他在论战中的策略需要。

15、孔子走向了西方,走向了世界。孔子就不仅仅是中国的孔子,而且也是世界的孔子。

16、孔子的儒家学说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法律文明的特质。中国人最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完善的东西是道德和法律。儿女孝敬父亲是国家的基础。在中国,父权从来没有削弱,儿子要取得所有亲属、朋友和官府的同意才能控告父亲。一省一县的文官被为父母官,而帝王则是一国的君父。这种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把这个幅员广大的国家组成一个大家庭。(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有的学者认为,传统中国以血缘宗亲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对伏尔泰很有吸引力。当代尔泰论及中国重人性、重道义的民族性格时,他实际上已触及到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05页。)中国这个庞大的帝国的法律和安宁建筑在既合乎自然而又最神圣的法则即后辈对长辈的尊敬之上,而这种尊崇同对最早的伦理大师孔夫子的尊敬合为一体。(注:参见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95页。)因之,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品格。与西方以及印度等其他亚洲国家不同,中国的法律是世俗化的。中国人并没有创立灵魂不灭之说,他们最早的立法者制定一些道德原则,鼓励人们积德行善,并以严刑酷法强使人们遵行这些道德原则。“确实,中国的法律不谈死后的惩罚与褒赏;中国人不愿肯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他们与一切开化的伟大民族之间的这一差别是惊人的。地狱之说虽有力,但中国人的政府却从不采纳。他们只满足了鼓励人们虔诚敬天和为人正直。他们相信,一种一贯实行的正确的政治制度,会比一些有可能受到攻击的舆论起更大的作用;人们更害怕的是现行的法典,而不是未来的律令”。(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78页。)“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若是出现一桩罕见的高尚行为,那便会有口皆碑,传及全省。官员必须奏报皇帝,皇帝便给应受褒奖者立牌挂匾。”(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7页。)在古代中国,法律还与日常的习惯和礼仪方式结合起来,调节人们的行为,形成有机的社会秩序。中国人的无休止的各种礼节妨碍了社交来往,但这些礼节可以在整个民族树立克制和正直的言行,使民风既庄严又文雅。当出现了某些纠纷与不快时,当事人往往彼此作揖,为给对方造成麻烦而请求原谅,从而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7页。)伏尔泰意识到,建立在道德原则基础上的中国法律文化具有强大的同化力。成吉思汗家族在中原大地建立起统治,但是鞑靼人的文化却被中国文化所同化了。“鞑靼人发现战败者的法律是如此的完善,以至他们也遵行这些法律,借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尤其注意保留这样一条法律:任何人不得在本人出生的省份担任省长或法官。多好的法律!而且它同样适宜于战败者”。(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89页。)同样地,满族人入关以后虽然强迫汉族人采用满族人的发式,但是,“由于满族采用了汉族的法律、风俗和宗教,这两个民族不久后就成为一个民族了”。(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5页。)

17、上海远东出版社于2015年推出的中文版《交互的镜像:中国与法兰西》是一部文化交流史,以历史为经,在各个时间段上分别选取若干重要事件、重要作家,以个案方式,生动、详实地描绘中法两个文明大国之间具体的文化对话,对当下的文化交流应有启示。今日,从孔子与伏尔泰这两个响亮的名字说起——

18、然而,伏尔泰研习儒学的路实际上是很漫长的。伏尔泰是在西雷宫撰写《论风俗》一书时才“发现”孔子的。他描述的第一个孔子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耶稣会士们提供的信息,所以这个形象与中国宗教问题紧密关联。1745年,在《人类思想史新提纲》中,他用以下这些话简要介绍了中国宗教:

19、他视孔子为真正的哲学家,他曾说「那个圣人是孔夫子,他自视清高,是人类的立法者,决不会欺骗人类。

20、    我要特别申明一点,我无意贬低我们的文化,更不想诋毁老祖先人,文化的优劣,不需要争论,只需要看哪里最发达,哪里最文明,哪里的人民最幸福就够了,其它的说辞,都是苍白的。

21、日本法律的精神,集中地体现了日本专制主义的特征。那里的刑罚异常残酷严峻,差不多所有的罪犯都要处以死刑,即便是赌钱,也要一律处死。这一严厉的刑罚,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即:天皇是一切财产的所有人,所以几乎一切犯罪都直接违背了他的利益,所以惩罚罪犯是在为天皇报仇。这种残酷的刑罚也同日本人的性格有关。“日本人民的性格是使人惊异的。日本人民是顽固、任性、刚毅、古怪的,一切危险和灾难都不放在眼里。乍一看来,似乎这种性格可以使立法者免受责难,不认为他们的法律过于残酷。但是这些人本来就轻视死亡,并且往往因为最最微不足道的一种幻想就剖腹自杀。”(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87页。)在这里,孟德斯鸠向日本的立法者提出建议,要他们确立适度的刑罚与奖赏,或通过道德与宗教的箴规,或应用荣誉的法规,或者采取一种缄默的办法,去教养人民,改进刑罚。然而,他也意识到,这些改进的方法是专制主义所不能了解的,也是不要能采用的。“在日本专制主义曾尽力滥用权力,因此变得比专制主义本身还要残恶”。“人们的心灵,处处都受到震惊,并变得更残暴了;只有用更严厉的残暴才能驾驭它们”。“这就是日本法律的起源。这就是日本法律的精神。但是这些法律的残暴多于它的力量。”(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88页。)

22、法国人曾说过,18世纪是伏尔泰的世纪。的确,在波澜壮阔的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著名思想家伏尔泰站在这一精神运动的前列,导引着运动的前进方向,被称之为启蒙运动的领袖和导师。

23、因此,通过中华帝国这个范例,魁奈进一步确证了国家统治、政府管理与法律运作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体现“自然秩序”要求的内在必要性。他指出:“确立自然秩序的那些规律是永恒的和颠扑不破的,统治中的混乱现象只是由于这些永恒的规律遭到破坏的结果,这不是很清楚的吗?中华帝国不是由于遵守自然规律而得以年代绵长、疆土辽阔、繁荣不息吗?那些靠人的意志来统治并不得不靠武器征服人的民族,难道不会被人数众多的中华民族完全有根据地看作野蛮民族吗?这个服从自然秩序的疆土辽阔的帝国,不就是一个稳定而持久不变的政府的范例吗?它证明,有时某些政府的不持久没有别的理由,没有别的原因,只是由于人们本身的反复无常。然而难道不能说,中国政府所以能保持这种幸运的和经久的不变(uniformifie),只是由于这个帝国比别的一些国家较少遭到邻国的侵袭吗?但是它不是也曾经被占领过吗?难道它的辽阔的土地不曾遭到分裂和形成几个国家吗?由此可见,它的政府所以能维持很长的时间,并不是由于局部的情况,而是本质上的稳固的秩序”。(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20页。)尽管魁奈并不认为中国的政制并非完美无缺,但在他的心目中却始终坚信,较之欧洲以及其它国度,中国的政治统治与法律机理更接近于一种理想的政制模式。所以,魁奈向欧洲的统治者特别是法国国王提出忠告,建议他们学习中国的治理方式,强调“一个巩固的、繁荣的政府应当按照中华帝国的榜样,把深刻研究和长期地普遍学习作为社会制度的基础的自然规律,当作自己的统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06页。)很显然,魁奈之所以如此推崇中国政治与法律文明以至于难免有过份虞美之辟,有的甚至与历史的真实不符,除了他从内心深处景仰孔夫子之外,一个重要原因乃是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中国的儒家内在义理与政府治理方式成为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表达自己政治、经济与社会主张的有力例证。(注:德国学者利奇温分析说,“魁奈的热烈自承信仰中国,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他企图把分崩离析的法国帝制置于一个新而健全(即自然)的基础之上;并且希望这样的自承,在一个崇拜中国时代里得到更大的重视。”参见(德)利奇温:《十八世纪中国与欧洲文化的接触》,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97页。亦可参见史彤彪:《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3—56页;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第99—102页。)

24、1778年,也就是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前11年,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Voltaire)在巴黎去世了。俄国女皇叶卡捷琳娜将他近7000册藏书买下。这批藏书至今仍是俄罗斯文献的重要收藏。据苏联科学院1961年出版的《伏尔泰私人藏书目录》中记载,在伏尔泰的这些藏书中,几乎包括了他那个时代出版的所有关于孔子及其儒家学说的书籍。

25、    这件事起因于我转发的一篇文章,其中有“基于基督教的西方文明”这个说法,我这朋友严重不同意这个说法,还举出了看似有力的论据,我把他的原话复制如下:

26、他被耶稣会士笔下的孔子形象所深深吸引,与金尼阁神父、杜哈德神父等人一样,对孔子极尽赞美之词,认为“他只是作为贤者之言,因此中国人只把他视为圣人”。

27、——第二层意思是“修身”,自我克制、约束,调节自己的行为;

28、    耶稣来到世间,不是要主宰和统治,而是要给陷在罪和死亡中的人启示和开辟一条拯救和永生的道路,虽然他对人的世俗生活也作出了规范,但他所要的是将人的灵魂从罪和死亡中超拔出来。他来,所做的不过这几样:示范。教诲和应许(这些都可以看成神的契约)。打通神与人之间的关隘,喻示显明他高于和胜过世俗权威的地位(神迹、死和复活)。不像旧约,神通过摩西直接给人立法(十诫),而耶稣是谆谆教诲和示范。耶稣最常用的语式是——你们当、你们要。“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请千万不要忽略了这个“当”字,这个字,可以说是西方文明的全部精髓所在,它意味着,人是自由的,而且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人只需对行为负责并承担后果——信靠并遵从他的,不仅有今生的福气,还有灵魂的永生和天堂的福气,而背离他的人,陷在罪里作恶,不仅有现世报,还逃不过末日审判,下入地狱,受永火煎熬。有人说,世上的很多恶人都没得到报应(比如孙小果),这是上帝的缺位(中国人说没天理,天不开眼),是上帝不存在的证明。说这话的人,是不明白上帝的良苦用心,也不知道他早有约定,他已经说了,“凯撒的当归给凯撒,上帝的当归给上帝”。恶人得不到惩治,那是“凯撒”的罪。上帝永不会失职,他一定会把孙小果下入地狱!

29、在一大批法国思想家的推动下,“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于1789年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法兰西共和国宪法》。《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六条这样写道:“自由是属于所有的人做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的事的权利,其原则是自然,其规则为正义,其保障为法律,其道德界限则在下述格言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见《法国宪法集》)

30、    “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这句话,还有其它的深意,但精髓已经道明,就不在一一赘述了。最后,再和一位博学的朋友探讨一下伏尔泰敬慕孔子的问题。这个问题,正是写这篇文章的直接诱因。

31、崇拜中国儒家思想,并将中国的政治体制视为最完美的政治体制。

32、在中国古代,真是因为有儒家思想,才不会产生任何一个象伏尔泰可以大骂国王的人。

33、在这场真正的中西文化交流中充当媒介的,恰恰是18世纪欧洲来华的传教士们。他们一方面在中国努力传播西方知识,另一方面,在相反的方向上,他们也更加卖力气地向欧洲介绍中国文化。而在这后一方面,我们仍然要首先提及利玛窦,尤其要提及他创立的独特的汉地化传教法。

34、1770年,伏尔泰在《哲学词典》中坦陈他对研究儒学的热情:“我认真研读了他(指孔子)所有的著作,我做了摘录。我在那里边只找到最纯正的道德,没有一点江湖骗子的色彩。”伏公的《页边笔记》和札记本都向我们证实了上面那段自述的真实性。在《页边笔记》中,举凡涉及孔子,涉及儒学的著作,伏尔泰都做满了标记,画满了下划线;而在札记本中我们也能找到诸多有关儒学的笔记,有时甚至还有他整段整段抄录的孔子语录。此外,他的个人藏书中也收藏了大量相关书籍,这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证实了伏公所言为真。

35、在亚洲诸国中,伏尔泰对中国最为关注。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浓重的“中国情结”。(注:当代著名汉学家安田朴认为,伏尔泰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中国热”学者群中的一位中心人物,他生活于该世纪的中期,是一名最热情积极、最意气奋发和最顽强不屈的“中国热”学者。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652页。)他对以儒学为本体的中国古代文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把中国视为世界上最明智和最开化的文明民族,认为中国文明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渊源,“这个国家已有4000多年光辉灿烂的历史,其法律、风尚、语言乃至服饰都一直没有明显变化”。(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07页。)他赋予中国文明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种特殊地位,甚至认为世界史是由中国史开始的。中国最古老、最有权威的典籍《五经》,“之所以值得尊重,被公认为优于所有记述其他民族起源的书,就因为这些书中没有任何神迹、预言,甚至丝毫没有别的国家缔造者所采取的政治诈术”。(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09页。)在伏尔泰看来,中国文明的本质性规定乃是一种伦理型文明。在中国,“伦理学是首要的科学”。(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76页。)孔子创立的儒学并非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而是伦理的格言。孔子“不创新说,不立新礼;他不做受神启者,也不做先知。他是传授古代法律的贤明官员。我们有时不恰当地(把他的学说)称为‘儒教’,其实他并没有宗教,他的宗教就是所有皇帝和大臣的宗教,就是先贤的宗教。孔子只是以道德谆谆告诫人,而不宣讲什么奥义”。(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77页。)伏尔泰被耶稣会士笔下的孔子形象所深深吸引,与金尼阁神父、杜哈德神父等人一样,对孔子极尽赞美之忱,认为“他只是作为贤者之言,因此中国人只把他视为圣人”。(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9页。并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66—70页。)所以,在中国,孔子享有一切荣誉,这是“一个人由于在神明的问题上,提出了人类理性所能形成的最圣洁的看法而受之无愧的荣誉”。(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9页。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叙述道,他在孔夫子石像下写下了如下的四行字,以表达他对这位圣贤的尊敬心情。“他是唯一有益理智的表现者,从未使世界迷惑,而是照亮了方向,他仅以圣贤而从未以先知的口吻讲话,但大家认为他是圣贤,甚至在全国也如此。”——引自(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03—704页。)

36、在伏尔泰生活的年代里,正是天主教会统治最黑暗的时期,因此伏尔泰抨击天主教会的制度,号召人们用自己的方式,和教会的狂热进行斗争。他视教会人士为衣冠禽兽,称教皇为“二足禽兽”,教士为“文明恶棍”。同时,伏尔泰政治思想还反对宗教偏见,他认为对待有着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应采取宽容的措施,反对进行宗教压迫和排挤。

37、近代法国的启蒙运动是促进近代西方“理性的时代”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大事件,在西方乃至整个人类文明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如果说这个启蒙运动范围内的思想家们在抨击和否定法国专制主义和教会统治这一基本问题持有相同或近似的看法,那么他们关于东方社会以及中国法律文化的见解则表现出如此明显的差异乃至相当程度上的对立。这确乎是一个值得玩味的思想现象。在那个所谓“理性的时代”,“尽管人们承认亚洲的古老文明,但是欧洲人(当时他们正处于自身的制度与习俗都在发生迅速变化的时期)同时不得不对亚洲古老的耕作经验和政体传统的停滞性作出说明。亚洲的古老文明及其后来的停滞性成为欧洲十八世纪启蒙时期的哲学、法学、伦理学、历史学以及政治学反思的问题。”(注:(美)劳伦斯·克拉德:“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91页。)但是,这种反思所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又是这样的不同,以至于给人们造成一种扑溯迷离的印象,并且充分表明东方问题的复杂性。实际上,无论这些看法的差别有多大,关于东方社会问题本身的思考,都从特定的角度折射出这些思想家们对待他们所赖以生活和行动的欧洲社会的基本态度。因之,启蒙思想家的东方社会与法律观无疑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复杂影响。

38、“我读孔子的许多书籍,并做笔记,我觉得他所说的只是极纯粹的道德,既不谈奇迹,也不涉及玄虚”。(参见伏尔泰《哲学辞典》“中国”条)

39、东方人闪烁出智慧之光,他们用言语来描绘,虽然比喻形象往往大而无当而且互不连贯,人们也可以从中看到卓越之处,而孔子就是集大成者!(注:伏尔泰《风俗论》中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18页)

40、19世纪以后,又有新教传教士来到中国,与他们的前辈一样,也对孔子及其代表的儒家思想极为重视。所不同的是,他们把中国儒家的典籍比较完整地翻译成西文,使欧洲人了解儒家思想有了比较准确的文本。这样,再次被新教传教士介绍、传播的孔子及其思想,就不仅仅是一个想象的“他者”,而是进入哲学的视域,作为哲学对话的思想存在。

41、    这两个“物”字,只在“所有物”这个层面上意思是相同的。耶稣的这句话,用最直白的语言解释就是:是谁的就是谁的,必须得到尊重。西方文明中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这里可以找到根源。(只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谈得上自由经济,才谈得上公平公正,才谈得上民主自由,只要稍有逻辑能力,都不难明白。)

42、在东西方这两位思想大师中间,横亘着上万里和2000余年的时空阻隔。但当我们把他们的名字并列在一起,中间用一个简单的“与”字连接起来时,却引发出了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更确切地说,它讲述的是伏尔泰这位启蒙泰斗如何在200余年前与中国的先贤古哲孔夫子进行精神文化对话,又是如何接受了儒家思想的。

43、    这个解释,看上去中规中矩,但是它没能道出神的精义。在我接触到的一些知道这句话的人士中,甚至有人说,耶稣当时只不过是耍了个滑头,害怕法利赛人害他才这么说的,他的意图就是不想授人以柄。这种说法,结合当时当刻的状况,似乎合情合理,但是,这种说法是所有说法中最荒谬的。不错,当时法利赛人是想害耶稣,这一点也被耶稣看穿,然后他就说了这句话,但绝不是因为恐惧和脱险。这一事件,《圣经》是这么记载的:

44、在亚洲诸国中,伏尔泰对中国最为关注。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浓重的“中国情结”。他对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古代文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把中国视为世界上最明智和最开化的文明民族,认为中国文明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渊源,在伏尔泰看来,中国文明的本质性规定乃是一种伦理型文明。在中国,“伦理学是首要的科学”。

45、    基教与宪政等现代价值是什么关系?许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认为,基教是后者的基础。事实恰恰相反。因为基教一统欧州的千年并未发展出现代价值,反而是最黑暗的。思想启蒙运动是现代价值民主人权自由的重大转折,其启蒙的对象恰恰是基教价值观,不是吗?而思想启蒙的思想资源全是基教以外的,比如刚翻译回来的希腊,还有儒家思想等东方资源,如伏尔泰就是孔子信徒。

46、(注:1767年冬,一位德国青年在给伏尔泰的信中写道:“您是欧洲的孔夫子,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家。您的热情和天才,以及您的人道主义的行为,使您赢得了任何世人都不敢企盼的地位:您堪与古代最著名的伟人并列齐名”。参见《伏尔泰书信集》,贝斯泰尔曼版,第13638号信;引自孟华:《伏尔泰与孔子》,新华出版社,1993年,第15页。伏尔泰在《关于〈百科全书〉的问题》一书中“论中国”的辞条中述及孔子思想时写道:“我认真读过他的全部著作,并做了摘要;我在这些书里只找到最纯洁的道德,而没有丝毫江湖骗子的货色……”。参见《哲学辞典》,伽利耶兄弟出版社,1967年,第481页;引自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6—17页。)

47、当然,无论是启蒙思想家所说的孔子,还是19世纪以后哲学家讨论的孔子,都是站在他们的哲学和文化立场上,经过他们理解、解释和接受的孔子。这样的孔子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中国的孔子”,而是“欧洲的孔子”“西方的孔子”。

48、在1745年的文章中,伏尔泰既未谈及孔子的思想,亦未触及儒家典籍。这就充分说明了此时的伏尔泰尚未深入研究儒家思想。而这个事实同样也解释了为何他笔下的第一个孔子形象会被描述成一个宗教首领。对于孔子思想在中国社会、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性,伏尔泰此时显然尚未真正了解,他只是简单转述了耶稣会神父们对孔子的介绍而已。而耶稣会士们面对“礼仪之争”中敌手的攻击,出于自卫的目的,则竭尽全力将孔子与宗教问题紧密捆绑在一起。

49、伏尔泰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浓重的“中国情结”。他对以儒学为本体的中国古代文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把中国视为世界上最明智和最开化的文明民族,认为中国文明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渊源,“这个国家已有4000多年光辉灿烂的历史,其法律、风尚、语言乃至服饰都一直没有明显变化”。他赋予中国文明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种特殊地位,甚至认为世界史是由中国史开始的。中国最古老、最有权威的典籍《五经》,“之所以值得尊重,被公认为优于所有记述其他民族起源的书,就因为这些书中没有任何神迹、预言,甚至丝毫没有别的国家缔造者所采取的政治诈术”。在伏尔泰看来,中国文明的本质性规定乃是一种伦理型文明。在中国,“伦理学是首要的科学”。孔子创立的儒学行非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而是伦理的格言。孔子“不创新说,不立新礼;他不做受神启者,也不做先知。他是传授古代法律的贤明官员。我们有时不恰当地(把他的学说)称为‘儒教’,其实他并没有宗教,他的宗教就是所有皇帝和大臣的宗教,就是先贤的宗教。孔子只是以道德谆谆告诫人,而不宣讲什么奥义”。伏尔泰被耶稣会士笔下的孔子形象所深深吸引,与金尼阁神父、杜哈德神父等人一样,对孔子极尽赞美之忱,认为“他只是作为贤者之言,因此中国人只把他视为圣人”。所以,在中国,孔子享有一切荣誉,这是“一个人由于在神明的问题上,提出了人类理性所能形成的最圣洁的看法而受之无愧的荣誉”。

50、伏尔泰在中国发现了一个“新世界”,这个“新世界”的伟大,已经不在器物,也不仅在制度,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它具有新的精神和新的文明,成为他致力于改造法国社会的政治理想,成为他极力赞赏和追捧的一个文化榜样。

51、我们有时不恰当地把他的学说称为‘儒教’,其实他并没有宗教,他的宗教就是所有皇帝和大臣的宗教,就是先贤的宗教。孔子只是以道德谆谆告诫人,而不宣讲什么奥义”。

52、在孟德斯鸠看来,古代东方的政治统治形式基本上表现为专制政体。这一断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那个时代乃至此后很长一段时期西方人对东方政治生活的认识。(注:有的学者分析了孟德斯鸠的东方政体观的形成及其影响,认为孟德斯鸠关于亚细亚政府的描述,是从他能得到的同时代的旅行者和传教士的著作中多少带点想像地拼凑起来的。他的东方专制主义模式本是打算作为反面的例子提供给法国人考虑,而没有想把它作为系统解释亚细亚政体原则的标本。但是,他的这一思想模式,对比较政治学领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参见(澳)M·索韦尔:“马克思主义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史前史”,译载于郝振华编:《外国学者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95页。)他认为,古代东方社会是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而专制的国家既没有任何基本的法律,也没有法律的保卫机构。“由于专制权力的性质的关系,施行专制统治的单独个人也同样地用一个单独个人去替他行使他的权力”。(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8页。)所以,为了保证国家事务的正常运转,在这种政体的国家里,设置一个宰相,就是一条基本法律,而君主则沉湎于后宫的欢乐。在专制的国家中,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绝无所谓调节、限制、和解、条件、等值、商谈、谏诤这些东西。因之,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一个宽和的政府可以随意放松它的动力,而不致发生危险。它是依据它的法律甚至它的力量,去维持自己的。但是在专制政体之下,当君主有一瞬间没有举起他的手臂的时候,当他对那些居首要地位的人们不能要消灭就立即消灭的时候,那一切便都完了,因为这种政府的动力——恐怖——已不再存在,所以人们不再有保护者了”。(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页。)孟德斯鸠具体分析了专制政体在立法领域和司法活动中的特有表现,认为“在专制国家里,法律仅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是英明的,官吏们也设法遵从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遵从自己的意志了。”“加之,由于法律只是君主的意志,君主只能按照他所懂的东西表示他的意志,结果,便需要有无数的人替君王表示意志,并且同君主一样地表示意志”。“最后,由于法律是君主一时的意志,所以那些替他表示意志的人们就必然也是象君主一样,突然地表示意志”。(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66—67页。)因此,在专制的国家里,事物之间的联系不可能得到探寻和预见,而人民是不需要许多法律的,我们不知道立法者有什么法律可以订立。“因为所有土地都属于君主,所以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土地所有权的民事法规。因为君主有继承一切财产的权利,所以也没有关于遗产的民事法规。还有些专制国家的君主独揽贸易,这就使一切商务法规归于无用。”(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74页。)在这里,一切都简化为使政治的、民事的管理和君主家庭的管理相调和,使国家的官吏和君主后宫的管理相调和;而要防止国家的完全瓦解,一个好的办法便是用一些既成的习惯去节制君主的贪欲。至于这种政制下的司法活动,由于那里的诉讼人受到极粗暴的对待,而诉讼人不公道的要求因缺乏繁重的法律作掩盖、缓冲或保护,很快就被人看出来,所以“在专制国家里是完全没有发生纠纷和诉讼的机会的。”(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75页。)不知道法官有什么案件可以裁判。即便发生一些案件,有时君主还要亲自审判案件,这必然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这样的话,政制便将被破坏,附庸的中间权力将被消灭,裁判上的一切程序将不再存在;恐怖将笼罩着一切人的心,每个人都将显示出惊慌失措的样子,信任、荣誉、友爱、安全和君主政体,全都不复存在了”。(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79页。)

53、因为中国的文官制度能让下层阶级人民得以晋升为统治阶层,但他对中国的认知浅薄,令他对中国始终拥有完美形象。

54、他对达朗贝说:“我以孔子的名义拥抱您”;在给达米拉维尔的信中则写道:“以孔子的名义,我再次向您道别”。同样的致敬辞也出现在他寄给爱尔维修、穆勒东、格里姆的信件中……在伏尔泰眼中,这些人如同他自己一样,都是“孔门弟子”。

55、而且我们已经看到:此时他作品中描述的孔子在很大程度上非常接近于真实的孔子。倘若他不熟悉儒家学说,是绝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56、伏尔泰也考察了古代日本社会及其法律文化,认为尽管“日本人似乎是土生土长的。他们的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和中国的毫无相同之处”(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14页。),但是,日本文化与中国儒家文化有着历史渊源的关系,孔子的学说在这个帝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天皇独尊孔子而没有别的宗教。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日本政府对基督教在日本的传播采取宽容与严酷交替两手的政策,以至于到16世纪末,整个日本几乎成为一个基督教王国。1637年,为了预防基督教反对天皇的阴谋,天皇颁布了一道敕令,宣布禁止传播基督教教义,规定帝国境内不接纳任何外国人,本国基督教徒一律下狱。“谁要在日本传播耶稣的教义,便有掉脑袋之虞”。(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13页。)与对待基督教的态度不同,“日本从来不迫害儒教,尽管儒教是从日本人所嫉妒并常常与之交战的一个民族传来的”。(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8页。)但是,似乎日本比中国更加滥用了孔子的学说。比如,在日本人的心目中,只要不损及社会,自杀就是一种合乎道德的行为;其结果,自杀在日本司空见惯。显然,这是一种自负而暴烈的习性。按照伏尔泰的看法,古代日本的政府形式同穆斯林哈里发和现代罗马的政府形式相类似。教主与皇帝一体的世袭制,无可争辩地应追溯到纪元前660年。但是,到16世纪末,逐步地,俗人分享了政府,完全控制了政府,但是还不敢取消教主的名义和教主的世系。称为“内里”的天皇是永远受人尊敬的偶像,而天皇的幕府将军则是真正的皇帝,他恭恭敬敬地把天皇保护在高贵的囚牢里。从形式上看,宗教的首领同时也是帝国的首领。在日本,这种政治统治形式要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长久得多。

57、因为中国的文官制度能让下层阶级人民得以晋升为统治阶层,但他对中国的认知浅薄,令他对中国始终拥有完美形象。

58、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凯撒的。”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他们听见就稀奇,离开他走了。 

59、中国这个国家已有4000多年光辉灿烂的历史,其法律、风尚、语言乃至服饰都一直没有明显变化。(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39页)

60、但是,另一方面,孟德斯鸠出于某种偏见,始终断言古代中国的政制是专制政体,专制主义是古代中华帝国的本质性特征。(注:按照安田朴的分析,孟德斯鸠之所以对中国采取不友好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仇华的耶稣会士傅圣泽的影响。这个教士从曾经是一个中国热分子变成了第一个对华不友好的人物,不仅使孟德斯鸠改变了态度,而且在18世纪期间彻底改变了中华帝国的形象。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64—468页。)他不赞同一些传教士赞扬古代中国的政体的看法,却同意一些欧洲商人批评古代中国政府官吏的意见,认为关于中国的情形可以参考一下商人们所说的关于那里的官吏们掠夺行为的材料,至于传教士的观点,他们是不是“被秩序的外表所迷惑了呢?是不是因为在那里,不断地行使单一的个人意志,使他们受到了感动了呢?”(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7页。)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对中华帝国的政制进行论述,试图使那些传教士们所描述的中国形象变得逊色。他反复强调,中国政体的性质是专制主义,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这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为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相反”。(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9页。)中国的皇帝往往以“天子”而自居,象“天”一样地统治者,以“天”为典范,并且从中获取威权的巨大动力。为了维护专制君主的权威,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以死刑;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甚至灭绝整个家族。在中国,“人们曾经想使法律和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却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9页。对于孟德斯鸠关于古代中国政制的否定性评价,和他同时代的许多人并不赞同。有的认为,《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关于中国专制主义的结论,是根据罗马政治而陈述的;其实,中国的皇帝并不比法国和西班牙国王更为专制(在他所理解的那种专制主义的意义上)。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3页。亦可参见朱坚劲:《东方社会往何处去——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第38—39页。)因此,在中国,君主们深知,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需要指出的是,孟德斯鸠对中国的态度,也影响了卢梭。(注:参见忻剑飞:《世界的中国观》,第197—199页。)

61、正是得益于这样一套传教法,利玛窦最终得以留驻北京。由于此法行之有效,利玛窦的继任们也大多照此办理,对中国人传统的家庭、社会礼俗网开一面。哪知,这种基于策略考虑,而且颇具人性化的做法却遭到了耶稣会传教士所有对手们的猛烈攻击:葡萄牙传教团的神父们,以及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神父们,相继向罗马教廷告状,称耶稣会士们允许中国教民进行迷信活动和偶像崇拜。

62、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一直到20世纪,乃至现在,孔子都是在哲学的层面引起西方哲学家、思想家的关注,并与之对话。就是说,从那以后,东西方的哲学对话,孔子仍然是作为东方精神的代表出现的。在这样的对话中,对话者注意的更多的是中西文化的差异,东西方哲学思维的差异。这与之前启蒙运动时期不同,启蒙思想家更关注的是政治哲学和伦理道德学说,他们充满了激情。19世纪以后的哲学家,主要是在哲学层面上进行冷静的思考和对话。

63、    从这段记述,是看不出一点恐惧胆怯的,相反,耶稣严厉地斥责了这些“假冒为善的人”。什么是假冒为善?在耶稣的眼里,其中一条就是,以言论为人罗织罪名。

64、孔子一个人由于在神明的问题上,提出了人类理性所能形成的最圣洁的看法而受之无愧的荣誉。(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9页)

65、当然,伏尔泰对儒家学说的研读和领悟,是有一个渐变过程的。他越是深入阅读和思考,也就越是了解了儒家的思想价值。这个价值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

66、基于对专制政体特征的上述分析,孟德斯鸠着力考察了古代东方社会的政治与法律的运作机制。按照他的看法,土耳其政体的典型形式是专制政体。(注:孟德斯鸠关于土耳其人政治生活专制主义的结论性意义,曾经引起了人们的非议甚至外交上的抗议。1770年,英国驻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全权公使波特提出抗议,反对孟德斯鸠关于土耳其专制主义的过份简单化的思想,指出:“照他来看,君主的专制主义消灭了帝国中的全部立法条款,如果孟德斯鸠先生打开《古兰经》,那么仅仅是有关女子的一章便可以使他了解到个人财产是如何明确地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它们是如何不受苏丹权力的损坏和处于苏丹权力之上。”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7页。)皇帝不受任何因素包括他本人的誓约的限制。“土耳其的皇帝,如果他的约定或誓言使他的权威受到限制的话,就完全没有履行该约定或誓言的义务”。(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27页。)在司法与诉讼活动中,很少关心公民的财产、生命和荣誉;结案的方式是无关紧要的,一切诉讼,随便用哪种方式很快就结束了;即便遇到一些疑难案件,也无须求助于法律,而法官征询教牧师的意见,这在土耳其是广泛流行的司法方式。同样地,专制主义也是波斯政治生活的基本特性。波斯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他往往亲自干预司法活动,他所作出的司法决定即便与法律相悖,也是不能更改的。在波斯,“如果有一个被国王判了罪,那末人们就不得再向国王谈到他,也不得请求恩赦。如果国王是在酒醉或是精神失常时做出这个决定的话,他的敕定仍然是要执行的;要不是这样的话,他便将自相矛盾了,但是法律是不能自相矛盾的。在那里,这种想法总是存在着的”。(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7—28页。)专制主义把臣民当作奴隶来看待,因而往往不允许人们随意出国;但波斯国王却允许人随意出国,其实这一惯例对波斯专制主义本身却是一桩极好的事。在印度,僧侣制度支配着政治生活领域,因此君主的统治往往同宗教僧侣的权力交织在一起。在土地关系上,“印度的法律把土地给了君主,破坏了私人的所有权的思想”。(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232页。)由于社会风俗的影响,印度人不像土耳其、波斯、中国、日本等帝国那样,把妇女严禁在深闺里,他们对妇女的幽闭不那么严格,也不采取许多防备措施去约束他们,其结果,“他们的风俗的腐败是不能想像的。”(注: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6页。)

67、     但是,哪怕是基督徒,都很少有人把这句话看成是神的教诲,正因如此,才有了中世纪的黑暗;也正因如此,才有了文艺复兴,才有了政教分离。前者是掌握了神权的人拿走了属于“凯撒的”,而后者是拿回了属于“世俗的”(属于上帝的他们也想拿走,但至今也没有成功,反而有新的回归和遵守,总统就职手按《圣经》发誓只是表征之一)。不错,“凯撒的”就是“世俗的”,耶稣的意思就是如此,这两个概念完全相同。“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这不仅是耶稣的教诲,也是他和人之间定立的一条契约。那些违背了契约的人,哪怕是教会或教会的牧者,他也说:“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

68、在伏尔泰生活的时代,他是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之当时他主张的就是反对君主专制,希望可以更好地张扬人权,在他看来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就是平等的,就算是法律也不能违背这个观点。伏尔泰是著名的启蒙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自然神论者,他对教会的统治和教士的残忍一直是十分厌恶的,所以也对这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抨击。总之在启蒙运动时代他的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69、这样一个形象,我们在18世纪50年代伏公所有论中国的著作中几乎都可以见到。此后,伏尔泰对于“中国最著名哲学家”孔夫子的赞扬便与日俱增,并且在60年代达到了顶峰。

70、正是在这场论战中,中国传统的典籍——其中主要是儒家典籍——被耶稣会传教士们大量翻译成了西文。至1789年止,四书的全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均已被译成法文,而五经——《诗经》《书经》《礼记》《易经》《春秋》——也已通过节译、改写、简介等方式被介绍给了法国公众。

71、他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还号召所有人把它作为“座右铭”。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超过基督教义的最纯粹的道德”。伏尔泰服膺孔子学说,竟将耶稣画像改易为孔子像,晨夕礼拜,更做诗赞美云:孔子,真理的解释者,他使世人不惑,开发了人心,他说圣人之道,绝不是预言者的那一套,因此信仰他的人,本国外国都有。

72、前者是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史学家、作家,启蒙时代的精神领袖。他的著作和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一个时代,以至于任何一部欧洲文化史都绕不开他的名字,而他生活过的18世纪也因此被称为“伏尔泰的世纪”。

73、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叙述道,他在孔夫子石像下写下了如下的几行字,以表达他对这位圣贤的尊敬心情。“他是唯一有益理智的表现者,从未使世界迷惑,而是照亮了方向,他仅以圣贤而从未以先知的口吻讲话,但大家认为他是圣贤,甚至在全国也如此。”

74、目前,法中两国已建起“空中桥梁”,向中国订购10亿个口罩中的第一批550万个也已由上海运抵巴黎。随着疫情的扩大,对口罩的需求渐增,但文化的差异却依然影响着普通民众是否愿意戴口罩。

75、显而易见,伏尔泰描绘的这第一个孔子完全就是个中国的宗教首领。

76、很多人也许会很好奇,孔子的思想和启蒙思想在某些地方或许有所关联,但很明显儒家学说和启蒙思想本身还是非常不一样的。启蒙哲人们为了现实的考量,将中国投射为他们的乌托邦,借孔子的思想来抨击天主教会以及当时的君主专制,这显然误解了孔子思想的本来面目。后来,在历经“孔子热”之后,哲学家赫尔德和黑格尔都抨击孔子的学说。

77、没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对世界宣布了更有用的真理」 这其实是伏尔泰的偏见和肤浅。

78、伏尔泰政治思想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主要由反对教会,提倡自然神论,主张法律平等,言论自由和君主专职等,但同时他的政治思想也存在着一些过于理想化的方面。

79、孔子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华文明的宝贵精神财富。它走向了西方,走向了世界,参与到世界精神文化史的建构之中,因而也成为世界文明的宝贵精神财富。西方人也正是通过孔子,更加深刻地认识了中国,更加深刻地认识了中华文明。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思想历程,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文化启蒙。正是由于这样的对话、交流与相融,中华文明进一步获得了世界性的意义,世界文明的精神文化历史才更加精彩。

80、此后,伏尔泰在大量作品中更详实地介绍了孔子及儒家典籍,甚至直接征引中国智者的语录。这充分说明了,在“反无耻之战”中,他确实是更加用心地研读所有能找到的相关著述的。

81、除此之外,伏尔泰之所以极力推崇孔子,是因为伏尔泰的内心深处对中国怀有一种很美好的情怀。他觉得中国这种开明的文化是离不开孔子的儒学的,中国这种伦理制度也都说来自孔子的思想,孔子的思想不仅可以治国还可以育人,这是伏尔泰极其渴望得到并想运用到法国社会中的。所以孔子在伏尔泰这里享有好的声誉,也受到了极力的推崇。

82、Ilneparlaqu’ensage,etjamaisenprophè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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